(中国这十年·见微)从“海外购”到“海南购”:离岛免税以开放契合消费升级******
中新社海口10月13日电 题:从“海外购”到“海南购”:离岛免税以开放契合消费升级
中新社记者 王晓斌 王子谦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今年反复受到疫情冲击的海南离岛免税市场呈现回暖势头,假期日均销售额超1.5亿元(人民币,下同)。三亚国际免税城逐渐恢复热闹景象,一些热门品牌的门店前重现游客排队现象。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4月起实施。海南首家离岛免税店——中免三亚国际免税城(前身为三亚市内免税店)已营业11年,是目前中国免税市场品牌最多、最全的免税店,成为海南游必到的打卡景点。
“最开始我是被培训的‘小白’,现在很多年轻同事都是我带出来的。”海南三亚国际免税城香化区商品琳琅满目,销售主管林青正手把手带教新入职同事。
“当年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应聘免税店售货员,正式上岗才知道是卖奢侈品。”林青在2009年入职时,免税店销售的是离境免税商品,“那时候接触最多的是国外顾客,国内顾客进店逛,但不能买。”
“2011年4月20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我们一下子忙起来。”林青说,没想到会有那么多客人光顾,以至于店里人手没法马上补齐。
从那时起,海南免税市场开放度越来越高,规模迅速壮大。十多年间,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历经多次调整,免税限额从5000元到10万元,商品品类从18类增至45大类。2021年,海南离岛免税店年销售额突破600亿元。
“政策调整的方向是越来越开放。”林青说,这些年来每一个政策节点,每一次参与新店开业、新品牌入驻,她都记忆犹新,每一次开放都意味着更多样的营销策略。
林青所见证的不仅是免税市场变化,背后是中国开放度提升,经济发展带来消费升级。
林青注意到,最初很多顾客买中低端品牌或高端品牌的基础产品,现在越来越多顾客购买更高端品牌。消费人群也不只有中产阶层,很多“95后”“00后”普遍愿意为自己花钱。
2020年,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幕拉开,定位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为推动中国消费者从“海外购物”转到“海南购物”,多层次免税购物体系加快构建,海南免税市场进入多主体竞争时代,共有5家经营主体开设10家免税店。
在海口市中心日月广场东区,海控全球精品免税城在国庆假期销售火热。这家2021年初开业的免税店举办假期促销主题活动,吸引了大批消费者。
海控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总裁林月文带领团队策划这些活动,他在市场竞争中思考如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因看好海南离岛免税的发展前景,已有30年旅游零售和免税行业从业经验的新加坡人林月文于去年6月投身海南。
入职以来林月文忙着项目扩容、品牌入驻以及市场促销,新扩容的免税城二期引入数百个国际一线品牌,多个品牌在岛内免税市场独有。
林月文说,经过十多年发展,海南离岛免税市场正在从单纯追求销量,转变为销量与服务并重。从业者不仅要把市场蛋糕做大,还要带给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体验。
“虽然疫情影响短期销售,但海南离岛免税市场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林月文说,他正在筹备免税城三期重奢品牌店的招商工作,计划年内开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将在海南奋斗”。(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