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广西:十项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随着2023年春节临近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广西农民工迎来返乡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采取十项有力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送关怀慰问。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爱,为留岗农民工组织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要求各地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村两委干部与未返乡的农民工联络1次,了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好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职能,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送出行保障。优化返乡服务,不再对返乡农民工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通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绿色通道,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春节前,为农民工务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开通直通列车、专车,在农民工自驾车返乡沿途集中地设立志愿服务点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工平安有序返乡。春节后,加大“点对点”送工服务力度,为目的地集中、成规模成批次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开通“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送工绿色直通车,预计超过10万农民工享受“点对点”送工服务。
送社保帮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补助“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直补快办”。
送就业服务。利用好农民工返乡契机,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大篷车送岗等形式,举办产业专场、行业专场、园区专场招聘活动。各市每周至少要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粤桂、桂深劳务协作,推进粤桂协作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帮助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实现就业。
送工作岗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联系企业提出招工就业岗位需求,加大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力度,分类实现工作岗位靶向推送,对于有愿意在当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予以安置;符合条件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就业,保持全区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以工代赈投资项目,优先安置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增收。
送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利用返乡闲暇时间提升技能水平,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大力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引导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参加技能培训。持续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举办“八桂系列”劳务品牌3+N专项赛,引导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标准化培训。预计2023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相关培训9万人次。
送健康服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等提供便利,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协调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和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防疫药品包等防疫用品。
送权益保障。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和“一金七制度”,完善根治欠薪源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涉嫌欠薪线索数量“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公开曝光,对恶意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确保不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关系管理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提升争议预防效果。
送文化娱乐。全区3个美术馆、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235个博物馆(纪念馆)、117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面向农民工免费开放。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送关爱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持续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提供关爱帮扶措施。(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王瑾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