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各类展示活动。 张少宣 摄
“2022年,天津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修建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累计新增1100余处。并成功举办了第十五届市运会、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等,各层级赛事活动达770场次。组织科学健身指导近百项次,累计18.4万人参与社区运动会。”天津市体育局副局长李珊在采访中说道。
活动中,天津女排运动员杨艺发出全民健身倡议,倡导大家树立健身理念,形成锻炼习惯并掌握科学健身方法,每天健身一小时。出席和嘉宾为天津市第二届社区运动会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激励全民健身进一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群众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各类展示活动。 张少宣 摄随后,现场活动进入高潮。威风灵动的龙狮在与会嘉宾点睛后舞啸九天、龙腾狮跃。室外场地中,大鼓、高跷、龙狮、足球、飞盘项目齐齐上阵。室内排球之城、冰雪运动、篮球主题活动馆的健身指导、专项技能展示、表演赛丰富多彩,趣味运动、传统运动、新兴时尚运动呈现多元化。
现场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专业运动员的参与和指导下,现场领导与群众互动交流。“在兔年即将到来之际,能参加内容如此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体验体育运动的乐趣,感觉自己都变年轻了。”天津市北辰区荣雅园社区72岁的老人刘建臣在毽球活动间隙对记者说道。
群众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各类展示活动。 张少宣 摄场内体育活动热火朝天,场外独具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展演、民俗年俗表演、休闲时尚健身项目体验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也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据悉,农历兔年新年期间,为满足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追求文明健康绿色科学生活方式的需求,丰富留津就地过年群众的节日生活,天津市还将举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届时部分体育场馆也将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